注冊香港公司有什么用處
所屬欄目:香港公司注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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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:2015-11-23 15:38
深圳注冊香港公司的用處,如下:
1. 有利于外貿朋友,成立香港公司后,可以方便在香港或國內開設公司的外幣賬戶,方便收發(fā)外匯;
2. 有利于節(jié)約成本,成立香港公司的費用比較低,不需要像國內公司那樣要出資注冊資金和租賃辦公場所;
3. 方便日后管理,香港公司成立后,基本上就是一年年審一次,不用每月每季做賬。香港公司成立18月后一次,如果是零,可以不用做賬;
4. 香港公司投資內地仍然可以享受國家特殊政策照顧,雖然內外資企業(yè)所得稅已經統(tǒng)一,但對于香港公司控股的國內外商投資企業(yè),在股權轉讓以及企業(yè)利潤匯回香港的時候,可享受較低的股息稅率。;
5. 香港公司除了設立成本低,管理容易,操作簡單外,還有**的作用,這種**對進口和出口業(yè)務都有好處:
首先是因為香港的利得稅率(企業(yè)所得稅率 16.5%)在亞太地區(qū)屬于最低水平。
其次是因為不是產生于香港本地的利潤,按照香港稅收原則,是可以不用在香港繳稅的。有關稅務**方便,我們會有另外介紹。
關于中港稅務**,我們下面舉一個例子,供您參考: 方法一:如何選擇投資方,降低分回股息所得稅稅負?以香港公司作為投資方,在中國內地設立企業(yè)。香港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,在香港公司直接擁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%股份的情況下,在中國內地繳納的股息所得稅為股息總額的5%。在中國內地與外國(地區(qū))所簽訂的稅收協定股息稅率中,屬于較低的地區(qū)。與中國內地無簽訂稅收協定的外國(地區(qū))企業(yè),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股息需按10%在中國內地繳納的股息所得稅。例一:中國內地全資子公司分派股息人民幣100萬,派予香港投資方企業(yè),需在中國內地繳納的股息所得稅為人民幣5萬。例二:中國內地全資子公司分派股息人民幣100萬,派予中國內地無簽訂稅收協定的外國(地區(qū))投資方企業(yè),需在中國內地繳納的股息所得稅為人民幣10萬。后者較前者稅負高50%。